言为心声,字为言表。文字本是人类心中的画,是人类“心声”视觉化的表现。这就是说文字从一开始就是依照视觉规律在发展着。
随着社会的经济与文化的飞速发展,原有的一些基本字体已不能满足各种大众传媒的多方位、多层面的需求,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原有基本字体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构思、多种形式和手法去创造丰富多彩又极富个性化的字体,用以补充有限的基本字体表现力度不足之缺憾。
而这正需要每一个设计人员以规范和秩序为依托,在一定范围上去突破基本字体在外形、结构及笔形等形式上的严格束缚。为此,在不影响认读的前提之下,依据文字的内容和具体语境的允许之前题下,尽量挖掘设计者自身的知识积累,大胆开拓各方面的联想和想像空间,不断总结各种形式法则及其变化规律,不厌其烦地去推敲所需表达文字的精神实质,从而达到以鲜明的艺术表现形式去增强作品自身的艺术感染力。
特别是创意字体的设计,要在整体风格上勇于突破基本字体的固定模式。设计者更要在醒目、独特、灵动、意趣等夺人耳目的意态上发挥更多的聪明才智及潜能。总之,语言的形式重在“音”,文字的形式重在“形”,而二者共同表达的是“义”,音美以动听、形美以悦目、意美以传情,如何以形义之美而启动视听、激发意向正是字体设计在视觉传达中的重要意义之所在。
字体设计正是要运用多种装饰手段,去美化和激活文字意义的创造性的劳动。它之所以在各种视觉传达设计中得到广泛的重视与应用,其原因正在于它有着人所共知的不断激发视听的艺术魅力,有着其他艺术形式所不可替代的独特的意义。